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蕲春法院灵活执行化解企业债务僵局

2025-12-19 10:50

荆楚网(湖北日报)(通讯员程楚杰、冯亚丽)近日,蕲春县人民法院通过“活封活扣”、“失信预警”等灵活执行措施,成功化解一起矿产买卖合同纠纷,促使债务公司在20天内提前付款。两家公司不仅握手,达成了新的合作目标,实现了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。 该纠纷源于一份矿产销售合同。 2025年5月,蕲春法院判决湖北省某石英公司须向蕲春县某矿业公司支付欠款。后来,由于石英公司短期资金周转困难,未能履行合同,并于7月30日向矿业公司执行。在执行过程中,石英公司负责人担心账户冻结会导致项目暂停,而矿业公司则需要立即付款才能维持运营,双方都陷入困境。 面对债权人安全需要和债务企业发展困境,蕲春法院放弃“一信一冻结到底”的传统执行思路,以“执行攻坚”为重点,快速开通涉商案件绿色通道,严格落实“三优先”机制,同步开展企业经济影响评估。 法官经调查后发现,石英公司订单充足,业务前景良好,仅面临暂时的财务压力。为实现“保企业、稳就业、促发展”的目标,法院明确采用“活封活扣”方案,在限制资产处分权的同时,允许企业继续使用生产设备和账户o 确保其正常生产经营。 同时,执行法官主动组织多轮协调,向双方明确法律解释,最终促成“首付+第三方协助结算”的分期付款方案达成一致:石英公司预付部分货款,其关联公司在十天内支付余款。此外,法院还启动“过早失信预警”机制,暂时排除积极配合加入失信企业名单的石英企业,并开通信用修复渠道,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。 该案从立案到办结仅用了二十天的时间,比法定执行期限短。最终,石英公司提前支付了收购价款。两家公司不仅解决了债务纠纷,还达成了基于合作的新目标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建立相互信任。 在“荆楚雷霆2025·黄冈袭案”专项行动中,蕲春法院始终坚持“诚信为本、文明执行”的理念。在依法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同时,灵活运用执法手段,努力为陷入困境的企业营造生存空间,努力实现执法办案与营商环境的平衡,为营造稳定、公平、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了亮丽的司法实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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